
公告日期:2023-05-22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8334 证券简称:金证互通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经事后审核遗漏内容,需补充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二、更正内容
更正前: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8 元人民
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公告编号:2023-021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更正后: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80000 元
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4.32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变更,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20)。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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