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838314 证券简称:华仪电子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子”或“公司”)在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对2017年下半年、2018年及2019年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占用余额 10,045.48 万元。2020 年 1 月 4 日,
华仪集团归还占用款 5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原控股
股东总计占用资金 9,995.4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占用余额 4,839.47万元。针对上述资金占用金额,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
2021 年 5 月 6 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2020)浙 0382 破 33 号),驳回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的申请,终止华仪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华仪集团破产,华仪集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发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破产重整裁定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3 年 7 月 28 日,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对公司发送了《华
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项目表决结果报告》(2020 华仪破管字第 258
号)、《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 浙 0382 破 33 号
之十三)、《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项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执行方案》(2020 华仪破管字第 256 号)。按照法院裁定的结果及破产项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执行方案的内容,华仪集团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 688,567,163.93 元,劣后债权总额 34,731,193.00 元。公司作为债权人被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金额为 99,954,799.36 元,扣除应分摊破产费用后拟分配债权额为 1,006,747.55 元,分配比例约为1.01%。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收到华仪集团普通债权分配款
1,006,747.55 元。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过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仪电子在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 公 司 温 州 分 行 新 增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3330020010120103888865)。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东海证券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将华仪集团普通债权分配款 1,006,747.55 元
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占用资金余额为98,948,051.81 元,其中占用募集资金余额 4,738.80 万元。
根据 2024 年 4 月 8 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
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偿情况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尚未受偿的债权 98,948,051.81元能够得到进一步分配的概率极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仪集团劣后资产处置工作尚未完成,基于实际清算情况,后续几乎无可供分配的财产,公司尚未受偿的债权能够得到进一步分配的概率极低。
二、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华仪电子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持有公司的44,380,4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3458%)于2021年12月30日10时至2021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第四次拍卖,王雪艳以 29,723,095.34元的拍卖成交金额竞得本次拍卖。
2022年2月23日王雪艳指定受让人乐清众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茂管理”)收到的《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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