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主办券商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子”或“公司”)的
主办券商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对华仪电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一、 专项核查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的范围为华仪电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二、 核查程序与方法
1) 联系公司确定时间、发送资料清单;
2) 获取底稿材料:
①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② 银行日记账
③ 其他相关材料
3) 取得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清单,本年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专项核查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2016年8月5日挂牌以来,共进行了一次定向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5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决定向5名合格投资者发行5,900.00万股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元/股,募集资金用于电能表外置断路器、电力线宽带载波、电能表专用集成电路芯片三类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截至2017年7月14日(股票认购缴款截止日),公司该次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00,000.00元。2017年7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7]第4434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
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194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3年7月28日,公司收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普通债权分配款1,006,747.55元。
2023年8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账号:3330 0200 1012 0103 8888 65
公司将收到的华仪集团普通债权分配款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上。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东海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09,105.8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009,105.85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总额 118,000,000.00
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注 1) 426,619.66
3 集团资金占用利息收入(注 2) 72,129.84
4 自有资金收入(注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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