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8296 证券简称:国韵实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份拟发生盘后大宗交易或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国韵实业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收到股
东崔伟明先生与冯艳辉女士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的通知,崔伟明拟将其持有
公司股份 4,999,000 股通过盘后大宗交易或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冯艳
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崔伟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99,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99.98%,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崔伟明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99.98%减少至 0%,冯艳辉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0%增加至99.98%。
此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冯艳辉、崔伟明,分别于2025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辽宁国韵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5-034)、《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5-035)
本次转让拟通过盘后大宗交易或特定事项协议转让,若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后转让双方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股份转让
具体完成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结算审核及股份最终完成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使得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崔伟明变更为冯艳辉,
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公告编号:2025-038
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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