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8296 证券简称:ST 国韵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 42 号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大厦主楼9 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岗
6.会议列席人员:陈岗、常旭、栗新、张敬宇、王宁宁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债务豁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1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伟明先生向公司无偿提供借
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截止 2024 年 12 月 27 日,崔伟明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
款余额为人民币 1,950,500 元。为改善公司后续的经营状况和支持公司持续发展,崔伟明先生拟豁免其对公司人民币 1,950,500 元的债权。本次债务豁免后公司对崔伟明先生的债务余额为 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系公司单方面获益的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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