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8288 证券简称:艾彼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建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战略发展需要,为扩大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定市艾彼塑业制造有限公司拟在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出资 200 万设立全资孙公司保定艾瑞克智涂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天津市北辰
公告编号:2025-023
区出资 200 万设立全资孙公司艾彼塑业(天津)有限公司,以上基本情况最终以实际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除下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外的其他交易: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 400 万人民币,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2.91%,属于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
三、备查文件
《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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