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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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4013500022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5]24013500022 号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驱动力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驱动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驱动力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2025 年修订)》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止 2024 年 12 月31 日(以下简称: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规划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五家子公司,分别为: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三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三行饲料有限公司、广州赛桃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三行牲血饲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产品质量、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产品质量、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等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公司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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