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9-21 15:34:02 股吧网页版
镁锦优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21


证券代码:838271 证券简称:镁锦优视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271 镁锦优视 2020 年 9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北路 31 号银轩大厦 A 座 6 楼 607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做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实施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向陈凌文、金勇增发股票 240万股,募集资金 48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公告编号:2020-017)
(二)审议《关于公司此次定向发行股票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做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实施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根据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中对优先认购权无约定的,定向发行股票时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对在册股东此次是否享有优先认购权做出明确安排。截至目前,公司章程中无优先认购权相应条款,且公司在册股东无明确意向参与此次认购,故提议:此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做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实施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为确保此次定向发行方案顺利实施,公平公正维护各方利益,公司拟与认购对象陈凌文、金勇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协议对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保密条款、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机制等进行了具体约定。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顺利实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于近期与督导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期实现对此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实现规范管理。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之需要,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240 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 480
万元。据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2670 万元,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镁锦优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之需要,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240 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 480
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