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8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磊、独
立董事石磊、非独立董事苏鑫,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陈磊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表 决
结果
审议委员会 2024.4.25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 全 票
2024 年第一次 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 通过
会议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审议委员会 2024.8.27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全 票
2024 年第二次 摘要的议案》 通过
会议
审议委员会 2024.10.28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 票
2024 年第三次 的议案》 通过
会议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 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 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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