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8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
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356 人,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04 人,2023 年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为 34.83 亿
元,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 30.99 亿元,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
审计)为 18.40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07 家,2024 年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对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情况、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分工、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审,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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