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8213 证券简称:金万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在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1名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该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制订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本规则【第九条第(一)项第 1 点】规定的投资项目;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全面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制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会或《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十七)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债务风险报告、重大债务风险处置方案、债务高风险事项;
(十九)制订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十)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度;
(二十一)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十二)审议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二十三)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二十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管理权限,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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