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0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8204 证券简称:研创材料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研创应用材料(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研创应用材料(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披露,并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告编号:2023-014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会计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为非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差错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
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
息。本公司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交割日,非同一控制合并的子公司—内蒙古晟
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公司”),误将土地租赁费列入“长 期
待摊费用—土地租赁费”,按 2018 年 12 月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规定,应转入“使用权资产—土地使用权”核算。致晟达公司 2021 年末少列使用权资产 4,322,537.23 元、多列长期待摊费用 4,322,537.23 元。上述土地租赁费已于 2020 年度之前付清,故不影响租赁负债;因财务账中原对“长期待摊费用—土地租赁费”摊销额与更正后“使用权资产—土地使用权”折旧金额相同且均为计入制造费用,故对损益项目无影响。
2、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整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财务数据调整如下: 使用权资产调增 4,322,537.23
元; 长期待摊费用调减 4,322,537.23 元。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项目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了 2021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公司之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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