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38172 证券简称:芯诺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东方圣城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圣城”)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非关联方东方圣城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董事长陈钢全先生为上述授信无偿提供担保,上述授信将涉及公司以设备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及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鲁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质押的关联担保。公司接受相关关联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益事项,不需要向提供担保方支付任何对价,且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上述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等。最终融资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将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以公司与东方圣城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授权董事长陈钢全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告编号:2025-035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无需回避表决。依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交易事项,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周转问题,对公司日常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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