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23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3层
电话:010-65288888
传真:010-65226989
目录
一、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股票发行核准的条件......6
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规定......6
三、本次股票发行过程和结果合法合规......9
四、本次股票发行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合规......10
五、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程序及优先认购结果......10
六、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11
七、本次股票认购对象及挂牌公司现有股东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情况.....11
八、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持股平台的情形......12
九、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12
十、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对赌安排的情形......12
十一、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13
十二、关于本次股票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情况核查......13
十三、结论意见......13
致: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接受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红成、李一律师担任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和《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股转系统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本次股票发行出具本法律意见。
释义和声明
一、释义
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指定涵义。
尚公律师 指 本次股票发行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公司、发行人或方大股份 指 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方大股份向15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170万股
本次股票发行 指
股票的行为
现有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方大股份股东
《股票发行方案》 指 《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
发行方案》
《股票认购公告》 指 《河北方大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股份认购合同》 指 公司分别与15名发行对象签订的《河北方大包装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则(试行)》
《发行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
《暂行办法》 指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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