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38162 证券简称:祥龙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苏州祥龙嘉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审计报告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5
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
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 2024 年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管理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在认真分析 2025 年经营形势,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前提
下,编制了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资格, 在对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拟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
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 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
公告编号:2025-025
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