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8152 证券简称:北漠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上海北漠景观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北漠景观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第四条 本规则是公司股东会及其参加者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一节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股东为合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
第六条 公司依法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有效证据。 第七条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 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九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 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 应当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 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 请求之日起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 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 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
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
第十六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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