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8150 证券简称:历康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9月15日和2022年9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7,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0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或劳务费、税费。本次定增能不断加强公司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302
号),确认公司该次股票发行不超过700万股新股。
2023年3月2日,公司发布了《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收到的认购对象的认购款 1,050 万元,存放于公司在广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沙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
01901679000000275)。
2023 年 3 月 19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历康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报告文号:希会验字[2023]0004 号)。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13,032.2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91,956.21 元(含银行利息),全部存放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沙支行。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
公告编号:2025-014
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9月15日和2022年9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将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款实缴至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沙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01901679000000275),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与主办券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沙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模版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三方均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不当情形。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2024年2月27日,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500,000.00
利息收入 4,96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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