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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7:30:12 股吧网页版
福百盛: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8146 证券简称:福百盛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福百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福百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福百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高于形式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存贷款业务;
(十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款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办法所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1)父母,(2)配偶,(3)兄弟姐妹,(4)子女,(5)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4、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方
1、因与公司或公司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 12 个月内,具有前述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2、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除应当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可以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议决定。总经理应将其审批的关联交易文件报董事会备案。如总经理与该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该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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