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7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8128 证券简称:汉信光电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即 2024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
3、公司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原因知悉本次回购股份内幕信 息的人员,就其本人及近亲属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自查,并签署《关于买卖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自查报告》。
二、 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股票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告编号:2024-011
姓名 知情人类 交易方向 交易时间 交易均价 交易数量 交易金额
型 (元/股) (股) (元)
盛忠义 股东 卖出 2024.02.27 4.00 100 400.00
2024.02.29 3.90 100 390.00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根据市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做出的交易决策,与本公司股份回购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也不存在从事市场操作的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其它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6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回购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回购股份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四、备查文件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二)《关于买卖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浙江汉信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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