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38122 证券简称:蒙水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内蒙古蒙水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1 月 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1 月 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已立案受理,等待一审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蒙水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多伦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财政局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6-003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向被告一多伦县城乡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三方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内
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财政局对被告一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合同签订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在 2017 年 12 月 7 日向被告一发放贷款 5000 万
人民币,并约定贷款利率和逾期利率。被告一已足额按期归还了 5 期,从第 6
期即 2019 年 6 月 20 日开始一直未按照约定还款。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被告一
多伦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欠付原告剩余本金人民币 35848853.10 元、利息及罚息(逾期利息)人民币 21959030.51 元未清偿。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付借款本金人民币 35848853.10 元,利息、罚息(逾
期利息)以本金人民币 35848853.10 元为基数从 2017 年 12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暂计人民币 21959030.51 元,直至还清本金时止,按照年利率 8.4%加 50%
罚息计息;
2、请求判令被告二在上述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请求判令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因诉讼支出的费用。
上述暂合计:57807883.61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无。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对生产经营暂未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6-003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内 0105 民初 576 号。
内蒙古蒙水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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