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838109 证券简称:裕丰威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裕丰威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大会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裕丰威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大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 职工大会接受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和企业工会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自己的义务。
职工大会应积极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的业务活动。
第四条 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公告编号:2025-034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 职工大会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职工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
(三)有权参加职工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
(四)参加职工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六条 职工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第七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三章 职工大会的组织制度
第八条 职工大会每届任期 3 年,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
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出席。
职工大会由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
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管理机构、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提议,应当召开职工大会临时会议。
第九条 职工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事项由企业工会组织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大会确认。
第十条 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大会召开 15 日前将会议议题通知职工。
职工大会决议和职工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大会报告。
第十一条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职工大会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均须经企业全体职工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职工大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考核、检查、奖惩以及档案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5-034
第四章 职工大会的职权
第十三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管理情况、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第十五条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选举、罢免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依法应当提交职工大会审议的事项而未提交审议的,企业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职工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大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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