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江西红一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红一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发起方式设立。
公司在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0588066645。公司电子营业执照和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西红一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1 号楼
13-7#办公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471,000 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30 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任免。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的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努力实现股东合理回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适时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粮食收购;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股东会可以根据需要对类别股做出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七条 发起人的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发起人 身份证号码 认购的股份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期限
姓名 (万股) (%)
李友红(发起人) 362131197408280022 0 货币 0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沈晓倩(发起人) 330104196911082321 0 货币 0 2012 年 11 月 28 日
邢有华(发起人) 232721195710080621 0 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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