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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5:33:23 股吧网页版
大涵文化: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8095 证券简称:大涵文化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财务总监”修改为“财务负责人”,“法律、行政法规”修改为“法律法规”等,上述修订因涉及条目众多,由于未影响实质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大涵文化创意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大涵文化创意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及其他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管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制订本章程。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在原杭州大涵图书有限 其他有关规定在原杭州大涵图书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限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301067966827122。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大涵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浙江大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
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Dahan Cultural &
Creative Co., Ltd.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代表人。 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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