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2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8082 证券简称:众加利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限公司
关于与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之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执行情况
为加强胡其锋对公司的控制权,保持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
股东胡其锋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5 月 6 日与胡忠平等
53 人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其中胡忠平等 52 名一致行动协议
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曹心宇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5 月 5 日。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遵守《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的纠纷。
二、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2025 年 03 月 12 日,胡其锋与蔡旭先生签署了《关于解除一致
行动协议》告知函,决定解除共同控制和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双方在公司决策事宜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关系解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运
公告编号:2025-004
营等方面与各股东保持独立,公司现经营管理层仍将继续稳定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本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存在对公司控制权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四、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胡其锋与相关股东关于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
2、《胡其锋先生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通知函》
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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