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15
公告编号:2022-034
证券代码:838069 证券简称:安好精工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安好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成都安好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107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1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1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成都安好精工机械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费永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杜辉全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
李燕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2-034
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为控股股东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
5,000,000.00 元;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费永刚控制的成都普地
体育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 12,000,000.00 元。上述资金往来均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资金的日最高余额为 12,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30%。截止 2022 年 8 月 5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后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进行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费永刚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4.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费永刚、董事会秘书杜辉全对资金审批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财务负责人李燕对资金审批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规定。
对安好精工、费永刚、杜辉全、李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自律监管措施,并对该情况予以高度重
公告编号:2022-034
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按照《业务规则》《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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