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838064 证券简称:广远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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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0月9日 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
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上海广远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赢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对外投资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
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开拓部门,负责根据公
司发展战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机构进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对拟投
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部门进行项目
可行性分析、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发生对外投资的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批
准:
(一)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至 50%以下(不含50%);
(二)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10%以上至 50%以下(不含 50%),且超过 3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九条 公司发生如下对外投资的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在董事
会审议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三章 担保风险管理
第十条 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经过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项目
执行等阶段。
第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拟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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