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5
公告编号:2018-043
证券代码:838057 证券简称:山外山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若存在对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异议的股东,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公告编号:2018-043
1、以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名册为准,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股东身份证明及购股证明,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3、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1、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之次日起10个转让日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
公告编号:2018-043
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已设定专人负责与异议股东的联系及沟通,采取电话、电子邮件、资料邮寄等方式向异议股东传送资料并收集异议股东反馈信息。充分保障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喻上玲
电话:023-68605247
邮箱:ss@swskj.com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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