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关于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噢易云”“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仍由叶强、王祎婷、吕稳超、傅胜、蔡琴、秦硕康组成。

上述人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极强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辅导小组工作人员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噢易云的辅导机构,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报送了辅导申请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了《湖北证监局

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确认辅导备案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
根据噢易云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的《辅导协议》,辅导工作
自辅导备案后持续开展,本辅导期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按照辅导计划,辅导工作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展开。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及辅导协议,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持续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确保其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和理解资本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发布的相关指引、规则和精神,进一步提升辅导对象责任意识和合规意识。

(3)督促公司保持独立运营,保持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持续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4)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进一步了解公司上下游市场发展情况、主要客户变动情况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会计师事务所仍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辅导的律师事务所仍为北京德恒律
师事务所,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均积极配合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收集、整理了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材料,针对公司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深入的分析讨论,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规范。辅导对象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规范运作水平明显提高。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所处行业的特征决定了公司客户数量较多、客单量较小,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与收入相关的内控制度的完善和运行情况,督促公司持续提高相关内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与其他中介机构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公司客户的核查力度。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小组将按照辅导计划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继续推进辅导工作,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