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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5:31:48 股吧网页版
宇脉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7977 证券简称:宇脉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监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监督,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监事行为及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监 事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 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 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股东代表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一)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供的本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义务。

第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监事会将在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其他监事及股东。

第九条 因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方能生效。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二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

监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而离职,应向监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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