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7952 证券简称:鑫紫竹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北京鑫紫竹兴业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鑫紫竹兴业医疗器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鑫紫竹兴业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公司系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鑫紫竹兴业医 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802106050H。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第五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及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份: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激励; 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激励;
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份的活动。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款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 购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公司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司依照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
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经三分之 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五)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 项规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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