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7935 证券简称:创新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5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取消独立董事职位设置,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的条款,是基于当前战略规划的调整,该议案的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25-041
的情形。本次《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黄成亮先生为公司董事》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黄成亮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董事职位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1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权锋、徐婷俊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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