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7932 证券简称:方图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不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就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简称及代码:方图 JLC1、850093,
授予人数:6 人,授予数量:2,000,000 份。经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为:“目标值:2024 年度营业收入
不低于 12200 万元;净利润1不低于 850 万元;触发值: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
于 11590 万元;净利润不低于 807 万元”。如考核当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如考核当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仅一项指标达到触发值但均未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50%;如考核当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达到触发值但均未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70%;如考核当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仅一项指标达到目标值且另1 净利润为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公告编号:2025-031
一项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70%;如考核当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仅一项指标达到目标值且另一项指标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如考核当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100%。
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3,732,827.08 元,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41,983.09 元,均未达到触发值,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对应股票期权事项。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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