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7864 证券简称:南自通华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南自通华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
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
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
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南自通华智慧能源股份有 为维护江苏南自通华智慧能源股份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定,制订本章程。 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由原江苏南自通华电力自动化有限公 定,由原江苏南自通华电力自动化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责任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20100737069555N。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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