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837845 证券简称:天驰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天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09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朱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朱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应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通过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9.9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桂炳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桂炳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应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通过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桂炳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9.9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贤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周贤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应继续履行董事职责。通过对董事候选人周贤平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贤平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9.9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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