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837837 证券简称:睿信传媒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睿信智达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山西睿信智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山西省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681924849U。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全称:山西睿信智达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xi Ruixin Zhida Media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太原市晋安东街7号94幢A座3层0307-0312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电视、广播、互联网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演艺活动策划;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演出经纪业务;影视策划;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股东会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系由山西睿信智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1000 万股,由全体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认购。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序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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