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7831 证券简称:爱迪生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珠海爱迪生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珠海爱迪生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爱迪生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办法所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
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条款关联法人第 1 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款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
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挂牌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三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四条 对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本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
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涉及事项
第六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资产(含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
(二) 出售资产(含产品、商品等);
(三)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财务资助;
(五) 提供担保;
(六) 租入或租出资产;
(七)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八) 赠与或受赠资产;
(九) 债权或债务重组;
(十)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 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三)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五章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第七条 关联交易价格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所涉及之商
品或劳务的交易价格。
第八条 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
(一)关联交易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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