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7821 证券简称: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0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4,885.10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8,905.87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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