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7798 证券简称:九合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 月 2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2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
判决书》((2024)苏 0903 民初 8551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盐城国投典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宏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之瀛
公告编号:2025-018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5-003)。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和理由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5-003)。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
判决书》((2024)苏 0903 民初 8551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苏盐城国投典当有限公司当金 496 万元及综合费率(以 496 万元为基数,利息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止按月 1.15%计算,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月 2.4%计算)。
二、被告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盐城国投典当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89000 元、差旅费 2600 元。
三、若被告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债务,则原告江苏盐城国投典当有限公司有权对被告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台山寺周边景观工程应收账款债权在质押登记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原告江苏盐城国投典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造成一些不良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
公告编号:2025-018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因上述案件承担一定债务偿付压力,将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被告就一审判决拟进行上诉。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尽量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 0903 民初 8551 号。
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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