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7796 证券简称:黑马高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黑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黑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黑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 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以及《江苏黑 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 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
公告编号:2025-042
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六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 10 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是否含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七条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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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交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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