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7773 证券简称:明富金属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桂林明富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 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桂林明富金属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桂林明富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程。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
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
的股份有限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价额。 价额。
公司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大会审 公司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通过该次股票发行方案时的在册股 通过该次股票发行方案时的在册股东
东无优先认购权。 无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式增加注册资本: 增加注册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
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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