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6
公告编号:2020-063
证券代码:837770 证券简称:紫科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编号:[2020]165 号)
收到日期:2020 年 11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1 月 1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存在提前确认部分项目收入成本的情形、2016 年、2019 年等定
期报告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够真实准确。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0-063
1、关于协助指导安装的环保设备销售项目收入成本确认问题。
公司 2016 年与原煤炭工业太原研究设计院(现已更名为煤炭工
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并于 2019 年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瀚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客户分别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相关客户销售环保设备,并由公司协助指导安装,公司依据合同条款约定以及客户到货签收单在当年度确认收入。经查,公司用于销售的各类环保设备中,有部分系由第三方供应商生产并直接发货,其中部分设备并未在当年度从第三方供应商处发出,公司存在提前确认相关项目收入成本的情形。
2、关于负责安装调试的环保设备销售项目收入成本确认问题。
公司 2016 年与世本(天津)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桑德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订销售合同,并于 2019 年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喻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客户分别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公司向相关客户销售环保设备,并由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公司依据合同条款约定以及客户完工验收确认单在当年度确认收入。经查,上述环保设备安装工程均未在当年度完工,公司存在提前确认相关项目收入成本的情形。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高度重视存在的有关问题,切实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执行力度。
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公告编号:2020-063
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目前,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目前,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此次问题高度重视,严格进行内部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针对公司内部控制较大缺陷问题,公司将进行深度自查自纠,切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控执行力度,全面清查 2016 年以来各类业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更正相关定期报告中存在的会计差错事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和规范运作水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将书面整改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165 号)。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3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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