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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30 20:41:03 股吧网页版
紫科环保:关于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30

关于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
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华兴所(2020)专审字GD—013号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科环保”)管理层编制的《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紫科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相关文件的规定,(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专项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提出审核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核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内容

(一)售后维保费涉及的差错更正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科环保”、“公司”)以前年度按照实际发生的售后维保费用进行账务核算,为进一步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按照相应期间环保设备销售收入的 2%预提售后维保费,对后续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售后维保费确认为预计负债。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调减 2017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2,752,491.85 元。

2、分别调增 2017 年末、2018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423,853.54 元、302,594.44
元,分别调增 2017 年末、2018 年末预计负债 2,825,690.27 元、2,017,296.27 元,分
别调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销售费用 412,535.44 元、808,394.00 元,分别调增 2017
年度、2018 年度所得税费用 61,880.32 元、121,259.10 元。

(二)未来弥补亏损适用税率涉及的差错更正

公司存在可抵扣亏损的子公司均为小微企业,前期按照 25%的所得税税率确认可抵
扣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按照相应弥补期间的适用税率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分别调减 2017 年末、2018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337,495.52 元、720,954.79

元,分别调增 2017 年度、2018 年度所得税费用 337,495.52 元、383,459.27 元。

(三)部分成本及费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涉及的差错更正

公司前期存在部分已完成服务未及时确认、工资薪酬未足额计提等不满足权责发生制要求的会计差错。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差错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调减 2017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1,031,951.02 元。

2、分别调减 2017 年末、2018 年末预付款项 443,864.22 元、519,931.55 元,分别
调减 2017 年末、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 182,587.66 元、169,630.30 元,分别调减 2017

年递延所得税资产 1,441.48 元、调增 2018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195,104.51 元;分别
调增 2017 年末、2018 年末应付账款 307,355.29 元、613,869.82 元,分别调增 2017 年
末、2018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 630,972.00 元、1,163,508.02 元,分别调增 2017 年末、
2018 年末应交税费 190,499.50 元、190,499.50 元,分别调增 2017 年末、2018 年末其
他应付款 585,836.68 元、536,094.62 元。

3、分别调减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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