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9
证券代码:837770 证券简称:紫科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以前年度存在部分项目按完工时间确认收入,未严格按照客户最终签单时间确认收入造成的会计差错。为满足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准确核算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差错事项进行调整。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 □否
特别提示:挂牌公司因更正年报数据不会导致其不符合创新层标准。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
慎,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科环保”)管理层编制的《广州紫科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专项说明”)。审核结论:紫科环保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紫科环保前期差错更正情况。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华兴专字[2021]20000270019号《关于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慎,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慎,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以前年度存在部分收入、成本等未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确认的会计差错。为满足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准确核算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差错事项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收入确认跨期调整,相应调整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预收款项、销售费用、预计负债等列报项目;
2、成本结转跨期调整,相应调整营业成本、存货、应付账款、预付款项等列报项目;
3、根据应收账款坏账政策、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异情况,相应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列报项目;
4、差错更正事项追溯调整影响报告期内应纳税所得额、净资产,相应调整所得税费用及应交税费、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等列报项目。
详见《关于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注:公司 2019 年度跨期需延后确认的收入、成本、利润,将在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予以体现。
2018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8)年 12 月 31 日和(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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