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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9 19:38:09 股吧网页版
紫科环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9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7770 证券简称:紫科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慎,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更正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更正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对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告编号:2021-007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广州紫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季小琴 林丹丹 蒋宏华
2021 年 1 月 29 日

公告编号:2021-007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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