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7768 证券简称:宇超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发展的需 要,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宜智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 智”)100%股权出让给王俊贤,出售价格为 2,500,000.00 元人民币。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宜智股份。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公众 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到 30%以上。
此外,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条规 定:(一)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出售股权导致 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
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54,896,738.79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140,856,068.74 元。公司此次交易为 出售股权资产,宜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的资产总额为 6,922,945.06 元, 净资产额为 2,632,317.93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1.06% 和 1.87%,未达到上列标准,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无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购买 或者出售的情况,因此此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王俊贤
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紫薇苑小区 37 栋-505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无锡市宜智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宜兴市新街街道南岳村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2016 年 12 月 9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咨询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宜智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宜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根据无锡市阳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 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锡阳评报字(2025)第 003 号】,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宜智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45.73 万
元。本次交易标的为宜智 100%股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250.00 万元人民币,以略高于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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