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7
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第五章 董事会 ......18
第一节 董事 ......18
第二节 董事会 ...... 21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第七章 监事会 ......27
第一节 监事 ......27
第二节 监事会 ...... 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0
第九章 通知 ......31
第一节 通知 ......31
第二节 公告 ......3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5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
第十三章 附则 ......37
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宇超电力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宇超电力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宇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 295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72.8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专业化、行业化的经营策略,发挥公司各方面的优势,建立现代化高效率企业机制,不断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谋求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