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7758 证券简称:宏天信业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宏天信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准确真实的反应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决定暂不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我们核查了相关报表和资料,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中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租赁经营场所,是公司经营必需的交易行为。公司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黄波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公告编号:2023-011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符合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中审亚太出具的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1 至 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编制的最近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能切实反应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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