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37749 证券简称:集和品牌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中国·广州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第七章 监事会 ...... 35
第八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38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审计 ...... 40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4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7
第十三章 附 则...... 48
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广州集和品牌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广州集和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 92 号 101、201。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经营为中心的创造体系,以品牌基因为根基,打造品牌创新生态圈,帮助更多的企业资本化,帮助已经资本化的品牌生生不息,成为中国品牌整合创新领导,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的利益。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广告制作;包装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
第三章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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