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江苏冠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
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南京宝树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建邺工吴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与谢贵兵、吴娟共同投资设立南京宝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85 号 1 幢 401 室,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
其中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参股比例 40%。
2、公司与吴娟共同投资设立南京建邺工吴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
市建邺区庐山路 158 号嘉业国际城 3 幢 2608 室,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其
中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参股比例 40%。
具体登记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9,833.92 万元,
期末净资产为 8,425.06 万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合计 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3.4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47.48%。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投资成立南京宝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拟投资成立南京建邺工吴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金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信息均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谢贵兵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三里亭村红旗村 66 号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吴娟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龙眠大道 588 号 81 幢 906 室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宝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85 号 1 幢 401 室
主营业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树木种植经营;茶叶种植;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谢贵兵 现金 2600 万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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