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7734 证券简称:普友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天津普友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普友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普友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天津普友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
行机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赋予的
职权。
第3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4条 董事会应当在职权范围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
不得代替股东会对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和授权范围的事项进行决议。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5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处理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联络、文件资料的准备、记录、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6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7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第8条 定期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9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四、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0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11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12条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
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经全体董事一致书面同意,可以豁免董事会提前通知义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